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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8-08-17 作者:武汉华鑫元

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建办〔2018〕23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附件: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

行政审批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我省住建领域行政审批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审批体系,为实现湖北住建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快完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目标,落实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持续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申报资料减半,审批时间减半;加快证照分离试点,推进和完善告知承诺制度审批;以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企业信息库人员信息库项目信息库诚信信息库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为支撑,推行网上智能化审批。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全覆盖,创新监管方式,打造一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下放审批事项

1.承接省部改革事项。掌握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审批改革动态,做好国家、省政府下放、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确保落实到位。

2.委托下放厅批资质。将施工企业新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查工作委托市州主管部门,使行政审批更加贴近基层、更加方便企业。(完成时限:2018年9月1日)

3.推进告知承诺制度审批。在中国(湖北)自贸区和部分城市开发区,试点证照分离,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制。(完成时限:2018年6月7日)

(二)大力提高审批效能

4.实行申报资料减半。企业申报资质,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注册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人员证书扫描件或网上打印件。(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

5.落实审批时间减半。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审批事项周结制,确保期办件10个工作日办结,比法定期限减少50%;快办件2个工作日办结,比法定期限减少60%。(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

6.简化审批手续。由省厅核准资质资格审批事项,取消各市县级住建部门初审环节由省厅核准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事项,企业直接报省厅核准。采用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等方式,整合办理流程(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压缩报建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时限,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在武汉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国家试点,按照规定的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推进智能化审批。以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四库一平台为支撑,与工商、税务、人社、教育等部门联通信息,自动获取企业及其人员的工商、纳税、社保、职称、学历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推进企业资质证书电子化,开发信息化自动审批软件,力争三年内全部资质、资格审批事项实现网上智能化审批。(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三)持续优化公共服务

8.继续推进两集中改革。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纳入审批办管理。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时限办理。(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

9.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积极推行网上教育培训。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注册人员、八大员的培训、考试采取定期与专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加考试频次,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专业人才需求。(完成时限:2018年9月31日)

10.实行网购式服务。力求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一次就办好,推行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签名、网上寄送的网购式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四)强化审批监督

11.规范专家审查方式。健全和完善资质资格专家审查制度,坚持资质审查专家双审制、复审制,实行分段审查,避免人为干扰。(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12.完善评审机制。充分吸收专家意见,资质资格实行专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任、分管厅领导多级审核负责制。(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13.加强审批监督。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审批资质进行抽查,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

14.完善四库一平台数据。建设工程全过程数据基本信息应当完整、全面、准确录入四库一平台,实现企业资质、项目、人员、诚信信息全覆盖。(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5.健全业绩信息。通过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日常业务办理,实时采集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项目信息。针对行业特性明显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分包工程,适时调整项目信息采集指标,建立切合实际的信息采集制度。建立健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行业的全口径业绩补录和业绩信息补全渠道,确保项目信息完整。(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6.实时更新人员数据。对于持证人员调动,企业发生非注册类人员调动,以企业社保异动表为依据,主管部门在2天内修改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数据。注册人员正常调动,依法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修改平台数据。(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六)全面推进职能转型

17.实现审批上下联动。既要高效能完成省本级审批任务,又要统筹协调指导全省住建领域审批工作,做到上下运行一体化。(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18.加强资质批后监管。加强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和资质标准动态核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及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撤销、吊销企业资质。

19.强化放管结合。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从审批信息系统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审批资料,检查审批是否规范;适当加大对失信企业、涉安涉危企业等高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频次,探索建立跨部门的随机联查制度,强化全省住建领域资质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的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20.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完善企业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形成统一的黑名单管理规范,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真正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厅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握改革方向,全面推进改革目标的实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批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责任,建立改革台账,分解目标任务,衔接时间节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责任担当

发扬克难攻坚、主动担当精神。按照职责分工,从改革大局出发,各司其责,压实责任,通力合作,提高审批改革效能。

(三)建立督导机制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紧盯目标任务,凝神聚力掌握各环节的衔接链条,强化改革督导,切实解决改革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力推进全省住建领域审批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加强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经信部门相关经费支持,根据深化改革的规划进程,及时提出行政审批改革经费计划,确保改革经费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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